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黔江府發〔2025〕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相關規定,經五屆區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對《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農村綜合信息廣播系統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140號)等10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部分
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1.《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農村綜合信息廣播系統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140號)
2.《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小型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扶助項目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262號)
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3〕59號)
4.《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通知》(黔江府發〔2015〕14號)
5.《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63號)
6.《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78號)
7.《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83號)
8.《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黔江府發〔2018〕7號)
9.《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及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37號)
10.《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5G通信網建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9〕50號)